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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局档案怎么做

2025-05-13 02:1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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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就业局档案的处理,根据具体需求可分为查询和转移两类,以下是详细流程说明:

一、档案查询方式

委托查询

- 通过电话委托档案管理工作人员查询并复印所需材料,次周到指定窗口凭身份证领取。

- 若委托他人,需提供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委托人签名的查询委托书。

现场预约查询

- 携带身份证或社保卡,提前电话预约查阅时间,到指定地点(如金华市轨道交通集团轨道大厦)现场办理。

电话咨询

拨打当地人社局服务热线(如金华市0579-82366887)咨询档案状态或转移流程。

二、档案转移至就业局流程

材料准备

- 基础材料: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部分地区需)。

- 补充材料:学历证明、职称证书、养老保险手册、新单位接收函等。

获取调档函

- 原单位需开具《调档函》或《商调函》,并注明接收单位及档案内容。

转出手续

- 携带上述材料到原单位或人才交流中心办理转出手续。

档案运输与存档

- 档案通过机要交通邮寄至就业局,需签订《档案转递协议》。

- 到达后,就业局将进行档案审核、密封包装,并办理存档手续。

三、注意事项

档案状态检查

- 若档案存在“死档”(如超过2年未流动、密封条破损等),需先联系原单位或档案机构处理。

信息更新

- 档案转移后,需及时在就业局办理社保关系转移登记,确保社保连续性。

机密性要求

- 档案传输需通过机要渠道,避免个人自携或邮寄。

四、特殊情况处理

单位查询:

单位可直接到就业局提交材料办理。

跨地区转移:需在接收地就业局开具调档函,通过邮政EMS机要渠道寄送。

以上流程综合了金华市、湛江市等地的人社局操作规范,具体以当地最新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