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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及一般地区的政策规定,非深户灵活就业人员取消参保可通过以下方式办理:
一、停止灵活就业并保留个人账户
通过深圳市社保局官网或“一网通办”平台提交“个人停止缴费”申请,系统自动预填参保信息并办理停保手续。
- 登录官网后,搜索“灵活就业一件事”,选择“退出灵活就业登记参保”选项,按提示提交身份证、社保卡等材料。
线下办理
携带身份证、社保卡至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或社保经办窗口办理“个人停止缴费”手续。
二、转移社保至新单位
若找到新工作且新单位在参保地:
单位转移
将个人社保信息(如养老编号、医疗账户编号)提交给新单位社保专员,灵活就业身份将自动转移至新单位继续参保。
三、完全终止灵活就业
若离开原参保地或不再从事灵活就业:
终止就业登记
需在终止就业后30日内到原登记就业机构办理终止就业登记。
取消灵活就业资格
- 线下提交身份证、户口本、劳动合同等材料;
- 线上通过当地社保局官网或政务大厅办理。
注意事项
重复缴费处理:
若同时以职工和灵活就业身份缴费,需先停止灵活就业身份缴费,重复缴费部分将退还;
地区差异:不同城市政策可能不同,未开通线上渠道的地区需线下办理;
费用清算:部分城市暂停缴费不扣款,完全终止需确认是否需要缴纳终止费用。
建议办理前通过当地社保局官网或12333热线确认最新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