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赵老师为您分享以下优质知识
关于上海职工转为灵活就业人员的办理流程,综合相关信息整理如下:
一、办理前提条件
需依法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单位参保的非全日制人员等可参加灵活就业社保,由个人缴纳。
二、办理流程
携带身份证、社保卡及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如离职证明)到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街道/镇/乡社区事务受理中心提交参保申请。
社保登记
社保部门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完成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登记。
选择缴费方式
- 单位代缴:
若原单位继续缴纳社保,可协商由单位代缴(单位缴纳8%,个人缴纳20%);
- 个人自主缴费:直接以个人身份向社保部门或通过银行代扣缴纳20%的社保费用。
三、所需材料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
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证明;
居住证/户籍证明(非本地户籍需提供)。
四、办理时效
一般需在解除劳动关系后30日内办理参保手续,避免影响后续社保待遇。
五、注意事项
灵活就业社保仅缴纳基础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无法享受单位缴费的医疗补贴等福利;
个人缴纳社保可享受一定的税收优惠;
办理前建议拨打12333社保热线或当地社保部门咨询具体流程。
以上流程及材料仅供参考,具体以上海市社保部门最新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