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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后团员组织关系的转接需根据工作单位是否建立团组织进行区分,具体流程如下:
一、工作单位已建立团组织的情况
直接转接
由团员本人或原就读学校团组织发起申请,通过“智慧团建”系统将组织关系转至工作单位团组织。
特殊情况处理
- 若工作单位未建立团组织,需转至工作单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团组织。
- 若乡镇、街道团组织接收困难,可申请县级团委建立“流动团员团支部”。
二、工作单位未建立团组织的情况
优先转至居住地
组织关系转至团员经常居住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团组织。
保留原组织关系
原就读学校团组织可保留组织关系6个月,最长不超过1年。期间需通过线上社群等方式与原组织保持联系,符合条件的及时转出。
三、注意事项
转接时效
- 升学团员需在入学后1个月内完成转接。
- 参军入伍团员需通过省级团委审核后转入特殊单位。
- 延迟毕业团员由原学校建立“延迟毕业团支部”管理。
材料准备
需提交《团组织关系转接申请表》、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
特殊情况沟通
若因单位或居住地团组织变动影响转接,应及时联系相关单位或县级团委说明情况。
通过以上流程,可确保就业后团员组织关系规范转接,避免档案遗失或组织关系滞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