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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北京市最新政策,灵活就业人员补费需通过税务部门申报并享受补贴,具体流程如下:
一、补贴模式
自2024年1月起,灵活就业人员需自行向税务部门申报缴纳社保费,采用“先缴后补”原则,次月15日补贴拨付至银行账户。
分险种补贴
补贴金额按各险种最低缴费标准的2/3计算,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
二、补贴标准
养老保险
按最低缴费标准的2/3补贴,具体金额根据北京市社保中心发布的基数计算(如2024年标准约843.47元/月)。
医疗保险
补贴标准为最低缴费标准的2/3,每月约369.04元。
失业保险
补贴比例为最低缴费标准的2/3,每月约42.17元。
三、申请条件
就业困难人员:
包括零就业家庭成员、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连续失业1年以上人员等。
年龄要求:40-49岁需失业满1年,50岁以上需失业满半年。
四、申请流程
在京通小程序完成失业登记,满足年龄/失业时长要求后申请困难人员认定。
就业登记与补贴申请
就业登记满30天后,通过税务部门或京通小程序提交补贴申请。
五、注意事项
缴费周期:
每月8号自动扣款,需提前存足足额费用,避免断缴。
信息更新:通过社保网上服务平台或京通小程序定期查询缴费状态。
总结:灵活就业人员需先自行缴费,再根据缴费情况申请补贴,重点关注就业困难群体及年龄限制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