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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大连市就业见习补贴政策,补贴申请流程和注意事项如下:
一、补贴对象与条件
- 高校毕业生(含离校2年内未就业人员);
- 16-24岁失业青年;
- 高校、中职毕业生及失业青年可参与院校类见习。
基本条件
- 见习人员需与单位签订《就业见习协议书》;
- 高校生需提供《学生证》和《就业创业证》。
二、补贴标准与期限
标准
- 院校类见习:每人每月1000元(见习期3个月);
- 企业类见习:留用率≤50%时1500元/月,>
50%时2300元/月。
期限
- 总时长不超过12个月,每人最多参加3次见习。
三、申请流程
高校类申请
- 学生通过所在院校就业部门提交材料,包括协议、学生证、就业创业证等。
企业类申请
- 企业向注册地街道(乡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交营业执照、见习协议、管理制度等材料。
审核与公示
- 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审核材料,通过后进行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申请财政补贴。
四、补贴发放
发放方式
- 采取“先发后补”原则,企业需先支付见习人员基本生活费,再申领补贴。
时间节点
- 补贴资金拨付至企业银行账户,具体时间因地区而异。
五、其他注意事项
材料要求:
企业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见习管理制度等;
地域差异:不同区域可能有具体细则,建议提前咨询当地人社部门;
重复申领限制:每人参加见习原则上不超过3次。
如需申请,可访问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或联系当地就业服务机构(如伊州区人社局就业室:0902-2250782)获取最新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