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雨后初晴为您分享以下优质知识
关于升学类毕业生的就业派遣填写,需根据具体情况选择正确的派遣类型并准确填写相关信息。以下是具体说明:
一、派遣类型选择
若已获得研究生录取通知书或调档函,需选择“境内升学”类别。
暂不派遣
- 已落实就业但尚未完成就业接收手续的毕业生,可申请“暂不派遣”;
- 未落实就业去向的毕业生,可自愿选择“暂不派遣”,档案、党团组织关系随迁生源地。
二、关键信息填写
毕业去向
填写“升学”并对应单位代码0010(需与调档函单位一致)。
档案接收单位
根据调档函或录取通知书填写接收单位(如高校辅导员或人才中心)。
主管单位
- 省内学生选择本校作为主管单位;
- 省外学生需根据接收单位要求填写。
具体派遣单位
若主管单位与接收单位一致则留空;若需明确标注,填写签约单位名称(如高校)。
报到地址
- 境内升学填写生源地人才中心或接收院校地址;
- 非京生源需填写落户接收单位地址。
三、注意事项
时间节点
需在系统提交前完成所有升学手续(如调档、录取通知等)。
材料准备
- 升学类需提供调档函、录取通知书等材料;
- 若选择“暂不派遣”,需保留学籍或就业意向证明。
信息审核
填写完成后需仔细核对信息,确保与录取通知书、调档函一致,避免影响后续升学或就业流程。
四、特殊情况处理
博士后进站:
需在派遣信息中标注“(博士后)”字样;
改派申请:若需改写报到证抬头或备注单位,需在系统提交前联系接收单位办理。
建议填写前咨询学校就业指导部门,确保信息符合最新政策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