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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扶贫就业渠道的填写需根据具体就业类型选择对应栏目,并注意数据统计的规范性。以下是关键要点:
- 在扶贫手册的「就业扶贫主要方式」栏中,从以下8种渠道中选择一种进行填报:
1. 跨省转移
2. 省内转移
3. 公益性岗位
4. 公益专岗
5. 特设公岗
6. 自主创业
7. 技能培训
8. 创业培训
- 若当月参加培训后就业或创业,需在对应栏目(如「技能培训」「创业培训」)备注说明。
转移就业人数统计
- 同一分类的就业人数涉及多人时,采用相加法统计。例如:2人长期外出务工,务工时间分别记录3个月和4个月,则总务工时间为7个月。
收入与帮扶记录
- 工资性收入需在手册第13页对应栏目填写务工收入。
- 帮扶联系事项需对照“八有一超”落实情况,成效(如收入增长、指标突破)在帮扶联系成效栏填写。
数据更新要求
- 首次填报后,若就业方式未变化,无需重复上报;若发生变化,需及时重新提交。
注意事项:
所有数据需真实可靠,帮扶联系人签名栏可委托他人代签(如村干部),但需注明代签人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