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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人数新增的填报需根据统计范围和统计口径选择合适方式,具体操作如下:
一、统计范围与口径
计算公式:年末新增就业人数 - 自然减员人数(含离退休、死亡、离职等)。统计范围包括城镇户籍人员(如机关、企业、个体经营等)及农业户籍人员(就业满6个月以上)。
灵活就业人员
包括签订劳动合同、个体经营、公益性岗位及灵活就业等,需根据实际就业状态填报单位或就业形式。
二、填报方式
线上系统操作
- 登录当地人社部门就业失业模块,选择统计区域(县/乡镇)及户籍类型。 - 填写就业日期(如签订劳动合同日期、工商注册日期等),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合同、营业执照等)。
台账登记
- 个体经营: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就业: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收据;灵活就业:提供社区证明。 - 台账需一人一表,信息需完整且注明登记日期。
三、注意事项
时效性:
不同地区统计周期可能不同(如按季度或年度),需以当地人社部门要求为准。- 数据准确性:确保就业日期、单位信息及证明材料真实有效,避免因信息错误影响统计结果。 四、参考依据
依据《城镇新就业人员实名登记(汇总)表》及各地人社部门通知,如河南省2019年发布的实名登记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