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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考志愿填报中“15个志愿一组”的说明如下:
一、志愿设置背景
志愿数量与学校类型
在上海等地区的中考招生中,“一至十五志愿”是统一招生录取的主要项目,允许考生填报15个志愿,涵盖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这些志愿均需在报考区县有招生计划的高中阶段学校中选择。
自主填报原则
考生可根据学业成绩、综合素质评价及升学意向自主决定填报志愿数量,最多不超过15个。但需注意,志愿顺序需谨慎填报,因为后续录取将按顺序检索志愿。
二、志愿填报规则
平行志愿机制
15个志愿之间为平行关系,遵循“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系统会先按考生分数从高到低排序,然后依次检索考生填报的志愿。
投档流程
- 对于每个分数段,系统按志愿顺序检索匹配学校;
- 一旦找到符合投档条件的学校,即停止检索后续志愿;
- 若所有志愿均不符合条件,则进入下一分数段检索。
三、填报注意事项
志愿顺序的重要性
由于采用分数优先机制,考生需将最想就读的学校放在前面,以提高被录取机会。
志愿填报责任
志愿表需由考生和家长(监护人)签字确认,若因信息错误导致录取失败,需承担相应责任。
志愿组合策略
建议考生结合自身分数、学校实力及升学目标,合理分配志愿梯度,避免所有志愿集中在少数学校。
四、补充说明
不同地区的中考志愿设置可能存在差异,建议考生以本省教育考试院发布的官方文件为准。例如,其他省份可能采用“组志愿”模式(如3+1组合),与平行志愿机制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