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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就业意向率的计算需要结合不同高校的具体统计口径,但综合多来源信息,其核心计算公式及说明如下:
一、基本计算公式
$$
text{就业意向率} = left( frac{text{选择就业/升学/创业人数}}{text{毕业生总人数}} right) times 100%
$$
其中:
选择就业:签订三方就业协议或灵活就业的学生;
升学:国内升学(如考研、考公)或出国(境)深造的学生;
创业:自主创业或参与创业项目。
二、不同高校的细化口径
将“就业”定义为签订三方协议或灵活就业,而深造(含国内/出国)和创业不纳入就业范畴。
其他高校的常规计算
多数高校将“就业”与“深造”并列统计,即:
$$
text{就业率} = frac{text{签订三方协议人数}}{text{毕业生总人数}} times 100%
$$
此时“创业”可能单独统计或归入“其他就业形式”。
三、关键注意事项
统计口径差异:
建议考生查阅目标高校的官方就业统计公报或联系校就业部门,确认具体计算方式;
就业意向率通常以毕业季(如每年6-8月)为统计周期,反映毕业生当时的计划;
官方数据可能存在一定滞后性,需以最新发布为准。
四、示例说明
某高校有毕业生1000人,其中:
签订三方协议500人;
考研/出国300人;
自主创业200人。
则:
就业率= (500/1000) × 100% = 50%
升学率= 300/1000 × 100% = 30%
创业率= 200/1000 × 100% = 20%
(注:不同高校可能将“就业”定义为仅包含签订三方协议,此时创业需单独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