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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州市最新政策,灵活就业人员补缴社保需分情况处理,具体如下:
一、补缴条件
若存在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费的情况,单位可申请补缴,需提供劳动合同、工资单等材料,最长可补缴2年。
灵活就业人员补缴
- 已参保但欠费:
可按城镇个体劳动者方式补缴,需提供身份证、收入证明等材料,补缴期间欠费需缴纳滞纳金(2011年底前补欠不收滞纳金)。 - 未参保且符合条件:需满足“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或“应参保未参保”情形,如提供工资发放表、考勤表等,但未在企业任职者无法补缴。
二、补缴流程
- 必备材料:身份证、收入证明、社保卡(如适用)。 - 其他材料:劳动合同、工资单、招工表(如适用)。
申请办理
- 单位补缴:
由用人单位向社保局提交申请,提供材料并完成缴费。 - 灵活就业人员补缴:前往社保局或通过“广州本地宝”官网提交《补缴申请表》,选择一次性或分期补缴。
- 审核通过后按指定金额和基数缴费,支持线上或窗口办理。
三、注意事项
时效性:
单位补缴最长2年,灵活就业人员补缴需在欠费产生后1年内完成。- 滞纳金:2011年底前补欠不收滞纳金,之后按日加收2‰。- 费用差异:单位补缴费用较高(每月数百元),灵活就业人员补缴金额根据欠费时长和基数计算,最低数千元,最高可达数万元。
建议优先咨询社保局或“广州本地宝”获取最新政策,避免因信息变动影响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