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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除女性就业“暗门槛”需综合施策,从法律保障、社会支持和企业激励三方面入手,具体措施如下:
一、完善法律保障体系
修订反歧视立法
制定或修订反就业歧视基本法,扩大禁止性别歧视的事由范围,明确赔偿标准,提高企业违法成本。
强化执法与救济机制
建立健全劳动争议协商和救济机制,对拒不履行反歧视责任的用人单位加大惩处力度。
二、提供社会支持性服务
缓解生育与育儿压力
- 推广延长男性陪产假、育儿假,探索生育补贴政策。
- 增加托幼机构、均衡教育资源,调整中小学假期安排,减轻女性家庭负担。
发展灵活就业渠道
利用数字平台提供时间灵活的就业机会(如零工经济、远程工作),降低创业门槛。
三、激励企业吸纳女性
经济补贴与政策倾斜
- 通过生育保险支付产假工资,给予企业税费减免、租房补贴等。
- 对招录女员工比例高的企业给予奖励或政策优惠。
消除隐性性别要求
禁止使用“只招男生”等字样,规范用人单位的招聘表述,避免“温馨提示”式歧视。
四、强化权益维护与宣传
建立维权渠道
设立12333人社服务热线,提供法律援助和投诉渠道,鼓励保留招聘记录等证据维权。
提升公众意识
通过媒体宣传消除性别刻板印象,倡导男女平等就业观念,营造公平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