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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就业部门意见怎么填

2025-05-04 16:3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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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校就业部门意见的填写,需根据具体情况规范填写,具体要求如下:

一、基本格式要求

单位名称

填写学校全称(如校名+就业指导中心)。

意见内容

- 核心表述:

使用"同意推荐"或"同意接收"等规范用语。

- 补充说明(可选):可简要说明学生在校表现,如"该生学习态度端正,积极参与科研项目,具备较强的团队协作能力"。

签署要求

- 需加盖学校就业指导办公室公章。

- 注明日期,格式通常为"2025年4月21日"。

二、注意事项

信息准确性

- 确保学生姓名、学号、专业等基本信息与就业协议书中一致。

- 若学生为定向就业,需在培养类别中选择"定向"并注明接收单位。

档案管理

- 若单位已确定接收档案,需在协议书中明确档案转入单位及主管单位,并加盖公章。

- 未明确接收单位时,需学生自行落实档案托管或回原籍。

其他栏位关联

- 学院意见栏由辅导员签署并盖章,内容通常包含对学生的综合评价。

- 三方协议书中"学校名称"栏需与就业部门意见中的单位名称完全一致。

三、示例模板

```

学校名称:浙江工商大学杭州商学院

就业部门:校就业指导办公室

日期:2025年4月21日

关于[学生姓名]同学的就业推荐意见:

该生在校期间表现优异,思想积极向上,学习刻苦且成绩突出,积极参与科研项目与社团活动,具备较强的实践能力与团队协作精神,同意推荐至[用人单位名称]就业。

```

四、特殊情况处理

非定向就业:

培养类别选择"非定向",无需单位接收档案。

国际就业:需在协议书中明确境外院校及回国服务期等特殊条款。

建议填写前与学生及用人单位确认具体要求,确保协议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