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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跨统筹地区转移社保的流程和注意事项如下:
一、转移前提条件
需确保在原参保地已正常缴纳社保,且无欠费记录。
转移类型
支持跨统筹地区(含跨省)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关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二、转移所需材料
基础材料
-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社保卡或参保缴费凭证。
补充材料
- 原参保地《参保凭证》或《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 近期6个月社保缴纳记录(部分地区要求)。
三、转移流程
原参保地办理转出手续
- 填写《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 提交身份证、社保卡、参保凭证等材料;
- 原参保地社保局审核通过后,出具《参保凭证》。
新参保地办理转入手续
- 携带原参保地《参保凭证》、身份证到新参保地社保局;
- 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 新参保地社保局审核并接收材料,双方社保部门完成对接。
四、注意事项
转移时效
需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完成转移,退休后待遇由新参保地统一支付。
省内转移
全国大部分省份已实现省级统筹,省内转移手续简化,无需重复参保缴费。
跨省转移
需关注两地社保政策差异,部分地区需提前确认待遇标准。
五、特殊情况处理
中断缴费:
若转移期间出现中断,需补缴欠费后方可继续转移;
待遇衔接:转移后医疗保险关系需重新参保,缴费3个月后才能享受待遇。
建议办理前通过当地社保局官网或热线咨询最新政策,部分地区可能需线上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