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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灵活就业人员2024年社保政策调整主要涉及缴费基数下限的降低,具体分析如下:
一、缴费基数下限调整
下限标准降低
2024年3月起,汕头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下限由2368元下调至2139元,调整后全省统一执行。
缴费基数范围
灵活就业人员可在全省上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300%之间自主选择缴费基数,但需注意社平工资变化对补缴的影响,避免因基数过低影响养老金待遇。
二、其他相关调整
缴费比例
企业及个人缴费比例保持不变,单位缴费15%、个人缴费8%,总比例低于企业职工26%。
缴费金额变化
以汕头为例,缴费基数下限下调后,灵活就业人员每月最低缴费额为1077.65元(按4246元基数计算)。
三、注意事项
避免断缴风险
部分地区(如广东)要求灵活就业人员需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缴费,逾期将停保。建议定期检查缴费状态。
关注政策变动
社保缴费基数每年调整,需以最新官方公告为准,避免因政策变化影响养老金计算。
医保缴费基数
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同样适用灵活就业人员自主选择规则,可按申报工资的5%或7.5%缴费。
以上信息综合自政府公开资料及地方社保平台数据,具体执行以汕头市最新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