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孙老师为您分享以下优质知识
关于江苏省暂缓就业的办理流程,综合相关信息整理如下:
一、办理条件
基本要求
每年5月底学校上报就业计划时,未落实就业单位且不愿迁户口、人事关系的毕业生可申请。
时间限制
暂缓期通常为两年,超期未就业者需将户口和档案迁回原户籍地。
二、办理流程
提交申请
毕业生需向所在高校提交书面暂缓就业申请,说明暂缓原因及计划就业时间。
签订协议
获得批准后,与高校签订《暂缓就业协议书》。该协议需三份:
- 1份提交至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 1份由学校留存;
- 1份由学生本人保管。
档案托管
学校将学生档案送至省就业指导中心托管,期间学生仍可享受应届毕业生待遇(如就业指导、信息推荐等)。
取消暂缓就业
找到工作后,凭《暂缓就业协议书》和单位接收证明到省就业指导中心办理取消手续,领取《报到证》。
三、注意事项
权益保障
暂缓期间学生可继续享受学业补贴、社保等权益,但需注意档案和户口状态可能影响后续升学或求职。
特殊情况处理
- 超过两年未就业者,学校和档案机构将自动将户口及档案迁回原户籍地;
- 若选择将户口转至其他地区,需符合当地户籍迁移政策。
建议办理前咨询所在高校就业指导中心,确认具体流程及当地政策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