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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生源地取消暂缓就业的流程如下:
一、所需材料
- 暂缓就业协议书原件(遗失需提供学校遗失证明);
- 身份证原件;
- 报到证(需在省就业指导中心办理后获取)。
特殊情况补充材料
- 若档案已转至人才市场,需提供人才市场出具的接收函;
- 若在私营或民营企业就业,需先向人才市场申请挂靠。
二、办理流程
前往办理地点
- 到达广东省高校就业指导中心(广州地铁区庄站C出口附近)。
提交材料并办理
- 按指引提交暂缓就业协议书、身份证原件及报到证;
- 完成取消手续后,中心将核发新的报到证。
三、注意事项
时间限制
- 暂缓就业协议有效期为2年(如2017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到期自动终止;
- 若需提前取消,需在有效期内办理。
档案去向
- 取消后需凭报到证回生源地人社局或单位办理户口迁移;
- 若单位接收档案,直接办理迁移;若需调档至其他城市,需按调档流程办理。
委托办理
- 可委托他人代办,需提供双方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
四、特殊情况处理
档案未转出:
需先回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开具遗失证明,再办理取消手续;
单位接收:在国有或人事接收单位就业的,直接提供接收函办理。
建议办理前电话咨询学校就业指导中心,确认具体材料及流程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