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考官何老师为您分享以下优质知识
在编定向就业的填报方式需根据具体情况选择,主要分为以下两种类型:
一、应届生定向就业
- 在志愿填报时选择“定向就业”类别;
- 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如入职公司)及签订的三方定向培养协议编号;
- 提供推荐人或联系人的姓名、联系方式。
注意事项
- 应届生需在入学前与单位签订定向协议,协议中应明确服务年限、工作地点等条款;
- 若未签订协议,需选择“无定向就业单位”。
二、在职人员定向就业(含在职研究生)
基本填写要求
- 在志愿填报时选择“定向就业”类别;
- 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即入职公司),并确保与单位签订定向合同;
- 提供定向协议或合同编号、推荐人或联系人信息。
特殊情况说明
- 在职研究生需注意,部分院校(如部分高校的专项计划)对工作单位有特定要求,需提前咨询单位确认;
- 录取后无需再找工作,直接返回原单位上班,学校不发放派遣证。
三、其他注意事项
信息真实性:
所有填写内容需与劳动合同、协议保持一致,避免因信息错误影响入职;
政策优惠:部分定向就业计划(如艰苦地区专项计划)可享受20分投档优惠,需关注招生简章具体要求。
建议考生在填报前仔细阅读招生计划手册或咨询学校就业指导部门,确保信息准确无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