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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城市就业时档案转移是重要环节,具体流程和注意事项如下:
一、档案转移的必要性
新单位具备档案接收资格时,需办理档案调动手续。
若原单位无档案保管资格,档案需转至户籍地或新单位所在地的人才市场。
原单位和新单位均无权限且不在同一城市时,档案需转至户籍地人才市场。
二、档案转移流程
开具接收证明
- 职业单位需向户籍地或新单位所在地的人才市场开具《档案接收证明》,需单位盖章、身份证号及个人签名。
- 若无工作单位,可向户籍地人才中心申请接收证明。
准备转出材料
- 需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工作证明等材料。
办理转出手续
- 到原档案存放地单位办理转出手续,填写《档案转出申请表》。
档案邮寄
- 原单位将档案及转出证明通过加密快递寄至接收地,邮寄时间约20天。
接收回执
- 接收地人才市场收到档案后,会出具《档案接收回执》,需新单位盖章确认。
三、特殊情况处理
档案暂存
- 若短期内无法找到工作,可将档案转至户籍地人才中心代存,便于未来就业时转移。
跨省转移
- 通过全国跨地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平台在线办理转递接收服务,支持跨省查询档案信息。
四、注意事项
时间要求
- 劳动者辞职后需在15日内办理档案转移手续,超期可能影响后续就业。
材料真实性
- 所有材料需与身份证、劳动合同等保持一致,避免因材料问题导致转移失败。
户籍限制
- 部分城市要求接收单位具有本地户籍,需提前确认。
五、线上办理渠道
可通过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服务平台,在“跨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专栏办理转递接收手续,支持在线查询存档信息。
通过以上步骤,可规范完成档案转移,确保就业权益不受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