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吕老师为您分享以下优质知识
确定失业人员是否重新就业,主要依据以下三种情形,结合社保缴纳、就业状态及政策规定综合判断:
一、法定重新就业情形
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从事个体经营或兴办经济实体,或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签订劳动合同
与新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开始工作。
公益性岗位安置
在政府开发的公益性岗位就业,享受社保补贴等政策支持。
二、稳定收入标准
收入要求:
连续从事有收入工作满3个月(部分地区可能延长至半年),且月收入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三、社保与经办机构核查
社保缴纳:以用人单位是否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为核心标准,未参保则不视为重新就业。
主动报告与核查:失业人员需主动向社保经办机构申报就业状态,机构通过社保记录、工商信息等综合核实。
四、特殊情况处理
灵活就业:如打零工等无固定单位的工作,若未参保则可继续领取失业保险金。
总结:重新就业需同时满足法定情形、收入标准及社保缴纳条件,或通过主动申报和机构核查确认。建议失业人员及时向社保经办机构提供证明材料,避免因信息延迟影响待遇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