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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就业系统中确认派遣信息时,需确保填写的准确性,具体要求如下:
一、派遣单位填写
填写《就业协议书》上用人单位意见栏盖章单位的全称,该名称将体现在派遣证(报到证)的 备注栏内。
无用人自主权单位
若单位为中小学、一般企业等无用人自主权单位,需在 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栏填写其全称(如教育局、人社局、人才交流机构等)。
自主就业或特殊单位
若单位为机关、国有企业、高校等有用人自主权单位,则 单位名称栏保持空白,单位全称填写在备注栏。
二、其他关键信息填写
报到地址
- 直辖市需具体到区(如北京、天津、上海等);
- 其他地区可具体到县,或填写市人才交流中心。
单位信息
- 单位性质:
如企业需填写"企业",政府机构填写"机关"等;
- 单位行业:根据营业执照或劳动合同填写;
- 单位组织机构代码:需与营业执照保持一致。
就业类型
选择"11-签约就业",并填写《就业协议书》编号。
三、注意事项
信息一致性
所有信息需与《就业协议书》保持一致,若单位信息有变动,需先在系统中修改。
审核要求
填写完成后需提交学校审核,若审核不通过,需根据反馈修改。
特殊情况处理
- 博士后等特殊就业形式需在系统中备注"博士后";
- 国际就业需选择"其他录用形式就业"并填写相关证明材料。
四、审核流程
1. 学生提交就业方案并上传材料(如就业协议、劳动合同);
2. 学院审核通过后,系统自动同步派遣信息至就业平台;
3. 完成最终确认并提交派遣数据。
若遇到审核不通过的情况,需及时联系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如天津大学可通过010-51685913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