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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就业住房押金的退还,需根据租赁合同约定和实际情况处理,具体可分为以下情形:
一、押金退还的基本原则
押金应在租赁关系终止且房屋及设施无损坏、欠费结清后退还。
押金性质明确
- 履约担保性质:
仅扣除实际损失,剩余部分退还。
- 违约金性质:按合同约定执行(如无息退还或双倍返还)。
- 定金性质:未约定违约情形时需全额退还。
二、退还流程与注意事项
确认押金金额、用途、退还时间等约定,避免因条款模糊引发纠纷。
清理房屋并结算费用
- 迁出时清理房屋,恢复原状并拍摄交接照片或视频作为证据。
- 结清租金、水电费、物业费等所有应付费用。
协商解决
主动与房东沟通,出示证据要求退还押金,可书面申请退款。
- 若涉及中介,可联系平台介入协调。
第三方协助
协商失败时,可请求居委会、物业或街道办事处调解。
法律途径
- 投诉:
向住建局、12315热线或司法所投诉。
- 诉讼:金额较大时,可向人民法院起诉主张权利。
三、特殊情况处理
物品损坏或欠费:需赔偿损失后退还押金,赔偿金额以实际损失为限。
房东违约:如无理由提前解约,可要求双倍返还押金或解除合同后全额退还。
合同不明确:默认押金为租赁预付款,需全额退还。
建议签订合同时明确押金性质及退还规则,保留好支付凭证和房屋交接证据,以降低纠纷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