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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广东填报志愿时,户籍信息的填写需根据考生实际情况选择户籍所在地或学籍所在地,具体规则如下:
一、户籍所在地填报规则
户籍仍登记在原籍的考生,需按以下格式填写:
- 城市户口:
省市区县/省市区县乡镇村(如广州市天河区填写为“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
- 农村户口:省县乡(如某县某乡填写为“广东省-某县-某乡”)
若户籍已迁出学校,需以 学校地址填写户籍所在地。
二、学籍所在地填报规则
学籍未迁出考生
若考生当前学籍未迁出原户籍地,需按户籍所在地规则填写。
学籍迁出考生
- 以学籍地填报:
可填报户籍地考生能填报的学校,但需符合该校的招生专业要求
- 以户籍地填报:需满足当地招生政策(如居住证、父母就业证明等),但可能无法享受指标生政策
三、其他注意事项
户籍类型确认
部分地区已取消农业/非农业户口区分,考生需根据当前政策判断户籍性质,并与户口簿保持一致。
信息一致性要求
填写地址需与户口簿或身份证一致,若迁出学校需及时更新系统信息。
特殊情况处理
- 多次以不同户籍参加考试,以最后一次高考时的学籍所在地为生源地
- 外省考生需结合自身条件选择户籍或学籍,具体以招生政策为准
四、操作建议
1. 登录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网,确认户籍/学籍信息与户口簿一致
2. 填写志愿时勾选“其他”省份后,按系统提示选择户籍/学籍所在地
3. 填写完成后务必核验信息准确性,避免影响录取
若需进一步确认,建议咨询当地招生办或户籍管理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