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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转为城乡居民社保的流程和注意事项如下:
一、转移条件
需在原参保地连续缴纳城乡居民社保满1年;
转移前需在目的地户籍所在地居住满1年以上;
需提供身份证、社保卡、缴费证明、转移申请表等材料。
二、转移流程
到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领取《参保凭证》,记录参保起始时间、缴费月数及个人账户存储额等信息。
咨询新参保地政策
通过官方渠道联系新参保地社保机构,确认转移接续政策及所需材料。
提交申请
携带参保凭证、身份证、缴费证明等材料,到新参保地社保机构提交转移申请。
审核与转移
新参保地社保机构审核通过后,原参保地会将个人账户8%的缴费额转入新参保地,统筹账户不转移。
三、注意事项
缴费基数调整
城乡居民社保采用当地平均工资的60%-300%为缴费基数,个人缴费比例20%,其中8%计入个人账户,4%计入统筹账户。
待遇衔接
- 若原灵活就业社保缴费满15年且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可申请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入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 跨省流动就业的灵活就业人员,需按国家规定办理转移手续。
后续管理
转移完成后需关注个人社保账户变化,定期检查缴费记录及待遇领取情况。
四、办理渠道
线下办理:
到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柜台提交材料;
线上办理:登录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申请转移进度查询。
建议办理前通过当地社保部门官网或12333热线确认最新政策,避免遗漏材料或跑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