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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歧视案件怎么办理

2025-05-01 23:35:26
吴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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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遇就业歧视时,可通过以下法律途径维权:

一、投诉与举报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

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提交书面投诉,附上招聘广告、面试记录等证据。

- 可拨打12333、12338、12351热线电话进行举报。

专项部门介入

- 女性可向妇联、残联等组织投诉,尤其是涉及性别歧视时;

- 物业部门歧视可向房地产管理局物业管理处投诉。

二、仲裁程序

收集证据

保留招聘信息、面试录音、拒录通知书等关键证据,证明歧视行为及具体情节。

提交申请

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需明确争议事实与诉求。

仲裁审理

仲裁庭将审查证据、听取双方陈述,作出裁决。若对裁决不服,可在15日内提起诉讼。

三、法律救济

诉讼途径

- 对仲裁结果不服,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设置平等就业权纠纷案由;

- 诉讼阶段需提供充分证据,法院将依法判定是否构成就业歧视。

联合惩戒措施

-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对发布歧视性招聘的用人单位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罚款或吊销许可证。

四、其他注意事项

时效性:

仲裁申请需在争议发生之日起1年内提出;

证据保全:及时固定证据,避免因证据灭失影响维权。

通过以上步骤,可有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若需法律援助,可咨询当地法律机构获取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