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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让居民就业困难认定

2025-05-01 21:42:53
枫叶飘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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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申请就业困难认定,需按照当地政策要求准备材料并提交申请。以下是具体步骤和注意事项:

一、认定对象条件

需符合城镇常住人员中的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且就业要求的人群,并满足以下任一条件:

大龄失业人员 :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年满50周岁,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城乡低保/零就业家庭:

需提供最低生活保障证或零就业家庭认定信息;

残疾人:

需提供残疾人证;

其他特殊群体:

如被征地人员、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等。

二、办理材料

需提交以下材料:

基础材料:

身份证、户口簿(户籍和居住地不一致需提供居住证);

辅助材料

- 城乡低保家庭:最低生活保障证;

- 零就业家庭:零就业家庭认定信息;

- 大龄人员:《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

- 残疾人:残疾人证;

- 下岗失业人员: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三、办理流程

申请提交

- 线下:户籍地或居住地乡镇(街道)公共就业服务窗口提交材料;

- 线上:通过当地政务平台(如海南政务服务网、吉林智慧人社网站等)提交。

审核确认

- 受理机构进行材料初审,符合条件的在社区公示3天;

- 街道(乡镇)审核2天,区(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确认2天;

- 完成“金保工程”信息系统录入。

结果反馈

- 审核通过后,就业困难人员将获得《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并标注类型;

- 通过社区公示无异议后,正式纳入就业援助范围。

四、注意事项

时间要求:

申请需在户籍地或居住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部分地区需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政策差异:

不同地区对材料要求可能略有差异,建议提前咨询当地就业部门;

后续服务:

认定后可获得社保补贴、公益性岗位优先安置等就业帮扶政策。

五、补充说明

若材料不齐全,需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年龄较大或行动不便的居民可申请工作人员现场指导。建议关注当地官方渠道(如微信公众号)获取最新政策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