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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高中志愿填报需遵循以下规则和步骤,具体如下:
一、志愿表选择
市内六区考生
- 使用《天津高级中等学校志愿表》,分为“9所市重点高中”(2个志愿栏)和“其他高中”(16个志愿栏)两类。
市内六区以外区考生
- 同样使用《天津高级中等学校志愿表》,分为“市教委直属重点高中”(1个志愿栏)和“其他高中”(16个志愿栏)两类。
二、志愿填报规则
志愿数量与区域要求
- 所有考生填报志愿学校均不少于5所,且所属区不少于2个。
志愿顺序限制
- 郊县考生需先填报公办高中,民办高中可后置;计划直接上民办的考生需放弃公办志愿。
三、填报方式
网上填报
- 通过“天津市新高考志愿辅助系统”熟悉流程,登录招考资讯网进入志愿填报系统,按提示输入考生号、密码等信息完成填报。
修改与提交
- 填报截止前可修改志愿,修改后需重新提交并保存。
四、注意事项
信息准确性
- 确保志愿学校代码、名称及招生计划与市中招办公布的文件一致,避免使用未经批准的学校。
时间管理
- 提前5天完成志愿方案制定,6月24日查分后25日开始填报,注意各批次截止时间。
五、录取规则
采用“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一次投档、不再补档”原则,按专业组顺序投档,专业满额则调剂或退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