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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学校生均面积根据学校类型和规模有所不同,具体标准如下(综合近年政策文件及规划调整):
一、生均用地面积标准
生均用地面积不低于17平方米/生。
小学
生均用地面积不低于21平方米/生。
初级中学
生均用地面积不低于25平方米/生。
普通高级中学
生均用地面积不低于30平方米/生。
中等职业学校
生均用地面积不低于33平方米/生。
特殊教育学校
根据实际需求另行规定。
二、政策调整背景
面积标准提升:
近年南宁市通过《条例》修订和《新标准》实施,多次提高各类学校生均用地面积,例如幼儿园从12平方米提升至17平方米,小学从13平方米提升至21平方米等。
规模优化:调整学校班级规模,例如完全中学班级数减少,九年制学校班级上限提高至72班,以提升教学空间利用率。
三、数据核实建议
以上数据为政策文件中的最低标准,实际执行中部分学校可能因规模、功能定位等因素有所增加。建议通过南宁市教育局官网或相关部门渠道获取具体学校生均面积的详细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