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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再就业时,签订合同时需注意以下要点,以确保双方权益:
一、合同类型选择
退休人员再就业应签订 劳务合同,而非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及司法解释,退休人员与用人单位已解除劳动关系,双方属于平等主体间的劳务提供者关系,受《民法典》调整。
二、必备条款约定
明确双方姓名、地址、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确保信息准确。
工作内容与期限
详细约定工作内容、岗位、工作时间(如全日制/非全日制)及合同期限(可约定完成特定任务或固定期限)。
报酬与支付方式
明确报酬金额、计算方式、支付周期及方式(如银行转账),避免纠纷。
保险与福利
退休人员无需用人单位缴纳社保,但可协商购买商业保险(如意外险)。
权利义务与责任划分
- 明确工作风险、保密义务、竞业限制等条款。
- 约定解约条件(如双方协商一致、违约情形)及责任承担方式。
争议解决方式
通过协商、仲裁或诉讼解决争议,建议优先选择仲裁以提高效率。
三、注意事项
退休身份核实:
用人单位需确认对方已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避免因资格问题引发争议。
合同文本规范:建议使用书面协议,条款应清晰具体,避免模糊表述。
法律咨询:复杂条款可咨询专业律师,确保合同符合《民法典》及司法解释要求。
四、特殊情况处理
若退休人员返聘期间受伤,需根据《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确定责任,通常不适用工伤认定。若双方协商一致,也可签订补充协议明确工伤相关条款。
通过以上规范操作,可有效保障退休人员再就业的合法权益,降低用工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