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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移就业登记的填写需根据就业类型和地区要求进行,主要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一、城镇职工转移就业登记
到原单位所在地或工作地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就业服务机构办理。
所需材料
- 身份证、户口簿、劳动合同、社保关系转移接续证明等。
填写内容
- 基础信息: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等;
- 就业信息:工作单位、岗位、薪资等;
- 社保信息:原社保缴费记录、转移接续证明等。
办理流程
提交材料→部门审核→办理转移手续,实现社保关系转移。
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登记(北京地区)
办理地点
镇社保所或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管理子系统。
所需材料
- 身份证、户口簿、劳动合同、就业意向表等。
填写内容
- 基础信息:与城镇职工相同;
- 农村劳动力专项内容:户籍所在地、就业类型(如外出务工)等。
办理流程
登记录入系统→审核确认→核发《北京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登记表(确认)》。
三、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转移
所需材料
- 身份证、社保卡、社保转移证明、银行账户信息等。
填写内容
- 基础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社保卡号等;
- 就业信息:工作单位、薪资、就业意愿等。
办理流程
提交材料至目标城市社保部门→办理灵活就业登记→关联社保转移。
注意事项
信息准确性:
所有材料需真实有效,避免因信息错误导致转移失败;
地区差异:具体材料和流程可能因地区政策不同存在差异,建议提前咨询当地社保部门;
时间时效:部分流程需在离职或转移后规定时间内办理,避免超期影响转移。
若材料不齐全,可向当地就业服务机构咨询补缴或延期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