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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劳务派遣工龄的确认,需结合法律规定和实际用工情况综合判断,具体规则如下:
一、工龄计算的基本原则
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0条规定,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原工作年限应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 - 转正后工龄:
转正前的工龄与转正后工作时间合并计算,且保持连续性。
- 经济补偿的影响:
若原用人单位已支付经济补偿,新用人单位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计算工龄时,不再重复计算原单位的工作年限。
- 社保缴纳时间:工龄通常以用人单位开始缴纳社保的时间为准,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特殊工种工龄折算
对于从事特殊工种(如高温、低温、有害健康工作等)的劳动者,工龄折算方式如下:
高温/低温环境:每满1年按1.5年计算;
有害健康工作:每满1年按1.8年计算。
三、工龄计算争议解决
证据留存:用人单位应保存劳动合同、工资条、社保缴纳记录等材料,作为工龄计算依据。
法律途径:若对工龄计算有争议,劳动者可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维护权益。
四、注意事项
劳动关系认定:劳务派遣属于三方协议用工,但劳动者与派遣单位之间形成劳动关系,与用工单位形成劳务关系。
转正流程:转正后工龄自用工单位用工之日起计算,无需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综上,劳务派遣工龄以连续工作时间为基础,结合特殊工种折算,并以社保缴纳时间为准,特殊情形需参考经济补偿等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