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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未签订就业协议的处理方式,可参考以下步骤和法律建议:
一、协商解决
与用人单位就未签协议的原因进行友好协商,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尝试在协议附件补充具体条款。
沟通时注意保留录音、录像或书面证据,如邮件往来,以备后续维权使用。
二、法律途径
- 适用情形:用人单位自用工超过1个月未签书面合同,或用工满1年未签无固定期限合同。
- 补偿标准:
- 超过1个月不满1年:支付2倍工资(如工作5个月需赔偿4个月工资);
- 工作满1年:视为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但需支付11个月双倍工资。
- 时效要求:离职后1年内必须申请仲裁,超期将丧失仲裁权。
劳动监察投诉
- 适用情形:用人单位存在拖欠工资、社保未缴等违法行为。
- 处理流程: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举报,部门将调查后责令用人单位整改。
三、其他注意事项
档案处理
- 未签三方协议时,档案可能由学校退回生源地教育局,或需与人才交流中心签订托管合同。
- 建议尽早与单位协商签订三方协议,避免档案丢失影响就业。
维权材料准备
- 必备证据:工资条、社保缴纳记录、工作证、考勤记录、同事证言等。
- 离职流程:书面通知单位后,按约定履行剩余工作职责。
经济补偿
- 除双倍工资外,若因未签合同导致解除劳动关系,可主张经济补偿(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
四、特殊情况处理
主动拒签:
若用人单位以不签合同为由拒绝用工,可立即离职,并要求支付工资及经济补偿。
无固定期限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满1年未签合同,视为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但需支付11个月双倍工资。
建议优先通过协商解决争议,协商无果时及时申请劳动仲裁。整个过程需注意保留证据,并在法定时效内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