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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英语文书是以英语为载体,用于法律领域专业活动的书面文件,具有以下特征:
一、定义与范围
包括法律、法规、条例、规章、协定、判决、裁定等官方文件。
核心场景
主要由律师起草合同、章程、协议等法律文书,也用于法院文书和法律文书。
二、特点
专业性
使用大量法律术语(如"statutory evidence"法定证据)和固定表达(如"in accordance with"根据)。
规范性
语言结构严谨,需保持中立客观,禁止情感表达或主观推理。
历史演变
早期法律文书使用拉丁文,后逐渐融入法语、拉丁文和英语,形成独特词汇体系。
三、功能与分类
功能
用于明确权利义务、规范法律行为、记录司法程序等。
分类
包括合同类(如买卖合同)、诉讼类(如起诉状)、行政类(如行政处罚决定书)等。
四、与其他英语变体的关系
属于普通英语的 法律变体,在普通法体系国家(如英美法系)中具有系统性。其词汇和句法通过长期法律实践形成,与日常英语存在显著差异。
五、翻译原则
翻译时需注意:
保留法律术语的准确性(如"jurisdiction"管辖权);
符合目标语言的法律表达习惯(如中文的法律文书更注重主谓宾结构)。
示例:
英文合同中的"due diligence"(尽职调查)需直接翻译为中文对应术语,不可简化为"due atten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