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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单招七类分数折算规则如下:
一、总成绩构成
单招总分为750分,由文化素质考试和职业技能考试两部分组成:
文化素质考试:300分(语文、数学各150分)
职业技能考试:450分(专业基础+职业适应性测试)
二、文化素质考试折算规则
若考生有语文、数学学考成绩,可直接折算替代文化素质考试,具体标准为:
- A类:130分
- B类:110分
- C类:90分
- D类:70分
- E类:50分(不合格)
使用会考成绩
若考生有会考成绩,可按以下方式折算:
- 语文、数学:原始成绩×1.5(满分300分)
未参加考试处理
无学考/会考成绩的考生需参加文化素质考试,且文化素质成绩计入总成绩
三、职业技能考试折算规则
对口考生:
可用对口专业课成绩折算,计算公式为:对口成绩÷390×450(四舍五入)
无对口成绩:需参加职业技能考试,满分450分
四、注意事项
各类成绩折算后需按学校招生章程综合排名录取,具体比例可能因学校而异
艺术类考生可通过全省统考成绩直接替代文化素质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