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刘老师为您分享以下优质知识
河北省单招录取规则主要包含以下要点,综合多个信息源整理如下:
一、录取分类方式
根据考生是否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学考)进行分类:
- 有学考考生:
使用语文、数学两科成绩折算为文化素质分,参考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按文化素质分+职业适应性测试分总和从高到低录取;
- 无学考考生:由高职院校联合组织文化素质考试(语文、数学合卷),成绩计入总成绩,再参考专业课成绩(社会考生需提交佐证材料)。
- 考生可在同一考试类别中选报15所院校,每所院校最多填报10个专业,且不得跨类填报;
- 实行分批次录取:
- 首轮录取:
按平行志愿投档原则(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一次投档、不再补档)录取;
- 征集志愿:针对首轮未录取考生开放,规则与首轮相同。
二、平行志愿投档规则
基本原则
- 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遵循考生填报的志愿顺序依次投档;
- 同分考生按以下顺序比较:
- 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职业技能考试总分→语文、数学单科成绩→专业基础、职业适应性测试单科成绩;
- 面向中职毕业生:职业技能考试总分→专业能力测试、技术技能测试单科成绩→语文、数学单科成绩。
特殊情况处理
- 若所有志愿均未被录取,考生可参加征集志愿,但仅限未填报过该院校志愿的考生;
- 录取时遵循“专业调剂”规则:若考生未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剂,系统默认服从调剂,否则按志愿顺序投档。
三、其他注意事项
录取控制线
各高校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整体成绩划定录取控制线,不同考试类别(如普通高中/中职)的控制线可能不同。
录取流程
- 考生成绩公布后填报志愿,志愿填报截止后由牵头院校组织投档;
- 录取结果由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备案,考生可查询具体录取院校及专业。
以上规则综合了2020-2025年河北省单招政策,确保录取过程的公平性与规范性。考生需以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发布的最新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