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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职专项计划审核流程主要分为材料提交、初审、复核、公示等环节,具体如下:
一、材料提交
考生需在资格审核时提交以下材料:
本人及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学校审核盖章的学籍证明;
根据当地要求,可能需提供建档立卡脱贫户证明、防返贫监测对象家庭证明等。
二、初审流程
- 学校班主任和校长审核材料,确认考生符合专项计划条件后签字盖章;
县(市、区)教育考试机构审核
- 指定2名以上公职人员,结合学籍、户籍部门材料进行复核;
市级、省级复核
- 材料逐级上报至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由省级机构最终确认。
三、审核依据
户籍与学籍:
考生需为农村户籍且学籍在农村就读;
家庭条件:需为建档立卡脱贫户或防返贫监测对象家庭学生;
高考成绩:需达到普通类二段线标准。
四、审核时间与公示
时间节点:通常在6月28日-30日完成材料提交,审核结果于7月公示;
公示无异议:考生方可填报高职专项计划志愿。
五、注意事项
材料需真实有效,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审核过程中如发现材料问题,考生需配合补充或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