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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用人单位被诉未休年休假工资的答辩,可参考以下要点:
一、核心抗辩方向
若能证明员工已通过调休、补休或支付工资补偿了未休年假,可主张抗辩。需提供考勤记录、调休审批文件、工资条等直接证据。
时效问题
劳动争议仲裁时效为1年,需证明请求未超过时效。注意时效中断的情形,如员工曾主张权利导致时效重新计算。
员工未主动申请
若单位已按规定安排年假但员工未主动申请,可主张责任免除。但需证明已履行了提醒义务,且员工明确放弃权利。
已支付三倍工资
若已按不低于工资300%支付未休年假工资,可提供工资条、银行转账记录等证明。
二、关键证据清单
考勤记录:
显示年假申请、审批及实际出勤情况。
工资发放凭证:包含未休年假工资支付记录。
劳动合同:明确年假权益及单位责任条款。
其他辅助证据:同事证言、录音(协商年假时使用)等。
三、注意事项
用人单位需承担证明“已安排年假或支付补偿”的举证责任,而非员工。
时效管理
劳动争议仲裁时效为1年,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若员工曾主张权利,时效可中断或中止。
程序合规
仲裁申请需符合《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包含当事人信息、仲裁请求及事实理由。
四、补充建议
协商解决:
可优先与员工协商,达成书面协议。
法律咨询:复杂案件建议咨询专业律师,提高胜诉率。
通过以上策略,用人单位可有效应对未休年休假工资纠纷,降低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