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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控发票的处理需根据不同场景(如开具、作废、抵扣等)遵循规范流程,具体操作如下:
一、开具流程
直接在税控系统中开具,无需额外认证。
增值税专用发票
需先通过税控系统进行真伪识别认证,认证通过后方可抵扣。
二、作废处理
直接作废
若发票未使用或需作废,可在税控系统中直接作废。
红冲作废
- 双方均使用税控系统:
直接在税控系统中开具红字发票。
- 一方注销税控系统:需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申请红字确认单,再开具红字发票。
- 跨月作废:需开具红字发票冲减原发票。
三、抵扣处理
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后,可全额抵扣进项税额。账务处理为:
- 购入设备时:借:管理费用(价税合计) 贷:银行存款等
- 抵减增值税时: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 贷:管理费用。
分项抵扣
根据发票内容,分别记录应税服务收入、出口退税、进项税额抵扣等。
四、异常处理
软件异常:
重启系统、检查文件备份、更新驱动或重新安装软件。
硬件异常:检查连接、更新驱动或更换设备。
五、其他注意事项
遗失/损毁:空白发票需在电子税务局申报作废,设备需到税务机关办理。
跨地区处理:不同地区可能有细微差异,需以当地税务局要求为准。
以上流程需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和税法规定执行,建议操作前咨询专业税务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