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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编制考试笔试成绩的计算方式因地区和岗位类型存在差异,主要分为以下四类:
一、通用计算模式
通常包含教育综合知识、学科专业知识、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等科目,占比多为40%-60%。
总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比例折算,常见比例为50%-60%(如50%+50%或40%+60%)。
二、地区差异示例
安徽省
笔试总成绩=(《学科专业知识》×60%+《教育综合知识》×40%)。
福建省
- 中小学教师:笔试成绩÷150×100×60%+面试成绩×40%;
- 幼儿园教师:教育综合成绩÷150×100×50%+面试成绩×50%。
河南省
笔试成绩通常为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具体科目占比以当年公告为准。
三、特殊说明
合格线:
由各地教育局统一划定,通常以100分制或换算后为100分制。
加分政策:部分岗位可能对特定群体(如少数民族、退役军人)提供加分。
建议:考生需以当年招聘公告中的具体说明为准,不同地区或岗位的计算方式可能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