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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未开票如何做分录

2025-05-13 13:2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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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未开票收入时的会计分录需根据业务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方法,主要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一、已确认收入但未开票的情况

初始确认收入时

若商品已发出或服务已提供但尚未开票,需按以下分录确认收入:

$$借:应收账款/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未开票收入$$

同时需计提销项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后续补开发票时

若后续补开发票,需冲回原分录并重新编制:

- 原分录:

$$借:应收账款/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未开票收入$$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 冲回分录:

$$借:主营业务收入/未开票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 重新编制分录:

$$借:应收账款/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二、收入确认条件

未开票收入的确认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商品已发出

服务已提供

合同已履行完毕

三、注意事项

税务申报

未开票收入需在增值税申报表中申报为"未开票收入",后期开票时转入"开票收入"。2. 特殊情况处理

- 对自然人销售的小额商品(如盐)可能免征增值税,但仍需确认收入。 - 税控系统需单独录入无票销售收入。

通过以上方法,可确保未开票收入的账务处理符合会计准则和税务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