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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教师资格学历补充材料的填写,需根据个人实际情况和申请资格要求准备相关材料。以下是具体说明:
一、学历材料要求
按照最高学历层次填写,例如本科在读填写“本科”,硕士在读填写“硕士”等。 - 学历包括博士、研究生、本科、专科、高中、初中、小学;
- 学位包括博士、硕士、学士或无学位。
在校生填写规范
需同时标注学历层次和年级(如“大学三年级本科”)。
非全日制学历处理
非全日制(如自学考试、成人教育)需在学历取得后填写,暂不满足条件者需待取得学历后报考。
二、补充材料清单
核心材料
-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含个人信息、教育经历等);
- 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 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工作相关材料
- 二级教师任职资格证书及聘用合同(需2年以上教龄);
- 近3年教学计划、教案、课程表及出勤证明;
- 班主任工作证明及获奖证书(担任班主任2年以上)。
继续教育材料
- 近3年继续教育证书及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如校长岗位需额外提供)。
其他可能材料
- 学习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心理学的培训记录;
- 个人教育教学经验总结(不少于2000字)。
三、注意事项
学历真实性:
所有材料需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一致,不得虚假填报;
年度考核证明需为任现职以来的合格及以上等次,且需校长签字盖章;
专升本在读人员需在备注栏说明就读院校、专业及入学年份。
建议提前联系当地教育考试机构确认最新材料要求,部分材料可能需要通过学信网核验学历信息。若材料不齐全,可咨询认定机构补缴或调整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