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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编第一学历的填写需根据学历层次和类型规范操作,具体规则如下:
一、基本定义
第一学历:指个人接受国民教育系列的最高学历,即学历层次中的最高一级。
最高学历:当前所拥有的最高学历,可能与第一学历相同或更高(如在职研究生)。
二、填写规则
- 本科毕业生:第一学历填“本科”,最高学历填“本科”。
- 硕士/博士在读:第一学历填“本科”,最高学历填“研究生”。
- 专升本:按本科生信息填写,第一学历填“本科”,最高学历填“本科”。
学习形式注明
- 需标注全日制、成人教育、函授等学习形式。
证书信息要求
- 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名称及颁发机构,上传学信网电子注册编号或教育局学历档案证明。
三、特殊情况处理
在校研究生:
最高学历填“研究生”,第一学历仍填“本科”。
多学历叠加:需分别列出第一学历、第二学历及最高学历,第二学历为次高学历。
四、注意事项
信息必须真实有效,避免造假。
填写前核对毕业证书编号、学校名称及专业是否与档案一致。
通过以上规范,可确保教师编学历申报的准确性和规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