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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历政审档案中学校信息的填写,需根据个人学历层次和档案存放情况具体操作,以下是综合指导:
一、填写原则
学历最高院校优先
若存在多个学历层次(如本科、硕士、博士),需填写完成最高学历的学校名称,并按学院、系、专业顺序逐级填写。
档案存放地优先
若档案当前存放于学校,则填写学校名称;若档案转移至人才市场、单位或户籍地,则填写实际存放地。
特殊情况处理
- 博士自愿退学后档案转回地方政审,需填写完成最高学历的学校名称。
- 调剂考生填写调剂后的院校和专业。
二、具体填写内容
基本信息栏
填写最高学历毕业院校全称(如“XX大学XX学院”),不填写院系名称(除非院系比学校更受关注)。
学历信息栏
- 成人本科:直接填写本科毕业院校名称。
- 博士:填写博士毕业院校名称。
学习情况补充
部分表格需描述学习经历,包括专业、成绩、荣誉或奖项等。
三、注意事项
信息一致性
填写内容需与毕业证、成绩单等证明材料一致,避免遗漏或错误。
单位盖章要求
- 档案在校时,需学校盖章;
- 档案转移后,需新单位盖章(如人才市场、工作单位)。
特殊情况说明
- 若存在学历变更(如专升本、博士退学),需在表格中注明变更原因及时间。
四、审核要求
所有信息需与档案中的材料完全一致,若发现差异需及时与档案管理部门沟通。
完成单位盖章后,需将政审表提交至户籍所在地人民武装部或相关部门。
建议填写前仔细阅读政审表说明,若存在疑问可咨询学校或档案管理部门,确保信息真实性和规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