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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粮保管员验收工作需严格遵循标准流程,确保原粮质量符合要求。具体验收流程及要点如下:
一、验收前准备
核对相关文件
检查《原粮检验结果凭单》《出门证》等信息是否齐全,核对原粮种类、规格、数量及卸车区域。
设备与工具准备
确保检斤设备(如地磅、扦样工具)校准合格,量具(如检斤杆)清洁无损。
二、现场验收操作
卸车前核对
货主持《原粮检验结果凭单》到指定地点卸车,保管员确认卸货地点、品种无误后开始卸货。若缺少凭单则拒绝卸车。
过程监督与抽检
- 质检员在卸车现场监督,进行2-3次抽检,重点检测水分、出糙率、整精米率、黄粒米、杂质互混等指标。
- 若检测结果与凭单差异较大(如水分超标超过允许范围),立即停止卸车,对严重不符合标准的产品拒绝收购,按原始价格结算;一般不符合标准的产品需与货主协商取平均值。
分层取样
按GB5493标准进行类型及互混检验,20T以下车辆取6-8点,20T以上按比例增加取样点,确保上下三层均取样,保证样本代表性。
三、后续处理
结果记录与反馈
- 将抽检结果填写在《原粮检验结果凭单》上,标注质检意见(如单独存放、过筛处理等)。
- 若结果不符合当天收购标准且无扣价/扣量规定,则不予出具凭单,仅记录原始数据。
异常情况处理
对于严重超标产品,需与货主协商解决方案(如降价收购、退货等),并根据合同条款执行。
四、文档与归档
凭单管理
《原粮检验结果凭单》一式三联:第一联交保管员,第二联交货主,第三联备案。
数据存档
原始检验数据及《原始检验结果单》需与凭单一并归档,便于后续查询和质量追溯。
五、注意事项
检斤前需确认车辆停泊稳定,避免超载;
所有操作需符合《稻谷收购质量标准》,并执行合同中的超标准处理条款。
通过以上步骤,原粮保管员可有效控制入库原粮质量,降低存储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