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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税结转损益的会计处理可分为以下步骤:
一、期末结转分录
将“税金及附加”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反映企业当期损益情况。 $$借:本年利润 quad 贷:税金及附加$$
该分录需在会计期末(通常为月末)进行,结转后“税金及附加”科目无余额。
二、特殊情况处理
多期差错更正
若前期多计或少计城建税,需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进行调整。 - 退回城建税:
$$借:银行存款 quad 贷: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
冲销原计提分录:
$$借: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 quad 贷:税金及附加$$
- 以前年度差错调整:
$$借: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 quad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quad text{(调整后)}$$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quad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quad text{(调整后)}$$。
税率变动调整
若税率调整涉及以前期间,需计算应补或应退税款,并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核算。
三、注意事项
计税依据:
城建税以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为计税基础,与营业税无关。
科目性质:
计提时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实际缴纳时借记该科目,贷记“银行存款”;
期末结转时借记“本年利润”,贷记“税金及附加”。
通过以上步骤,可确保城建税的会计处理符合会计准则,并准确反映企业损益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