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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购买厂房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抵税:
一、增值税抵扣
若企业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可按公式计算可抵扣进项税额:
$$
text{可抵扣进项税额} = frac{text{购买金额}}{1 + 9%} times 9%
$$
例如:购买1000万(含税)厂房,不含税金额为917.43万,可抵扣进项税额为82.57万。 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可结转至下期继续抵扣。
特殊情况说明
- 自建厂房的进项税额可分两年抵扣,第一年60%、第二年40%;
- 小规模纳税人无法抵扣进项税额,但土地出让金可计入成本。
二、折旧抵减企业所得税
折旧计算
厂房作为固定资产,按以下公式计算年折旧额:
$$
text{年折旧额} = text{原值} times (1 - text{残值率}) div text{折旧年限}
$$
通常折旧年限为20-30年,残值率3%-5%。 例如:原值1000万,残值率5%,折旧年限20年,年折旧额为43.58万。
抵税效果
折旧额可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作为成本费用扣除,减少应纳税所得额。 例如:年利润总额100万的企业,未折旧前需缴税25万,折旧后可减少企业所得税至14.11万。
三、注意事项
增值税抵扣时效:
进项税额需在有效期内抵扣,通常为取得发票后12个月内;
折旧起始时间:折旧从固定资产投入使用的次月开始计提;
特殊情况处理: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需从停用次月开始停止计提折旧。
通过合理利用增值税抵扣和折旧抵税政策,企业可有效降低税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