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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与家长不准干什么

2025-05-07 07:49:31
风吹过的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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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与家长的交往需遵循规范,避免以下行为:

一、职业行为规范

禁止越权行为

- 不得将班级事务转嫁家长或家委会,不接受家长宴请、礼金、购物卡等财物;

- 严禁利用家长资源谋私,如从事有偿家教、校外培训或商业活动。

禁止不当沟通

- 不向家长推销教辅资料或变相推销商品,不透露个人薪资、工作经历等隐私信息;

- 交流时避免使用“没有答案讲不了”“孩子太笨”等负面语言,不称呼家长为“你、叔叔或阿姨”。

二、关系维护原则

保持适当距离

- 避免与个别家长过度亲密,防止引发其他家长的猜忌或特殊关照现象;

- 不在办公室当众贬低学生,建议通过电话或访家沟通问题。

避免利益冲突

- 不参与家长提出的有偿家教或校外辅导,不在家长会公开批评学生名次;

- 不向学生家长承诺无法兑现的事项,如“保证”结果。

三、工作态度要求

保持专业形象

- 遇到不合理要求时,需如实反馈班级情况,避免阿谀奉承或冷淡回应;

- 交流时注意言辞举止,避免在公共场合讨论学生负面信息。

通过以上规范,可确保家校关系健康、公平,促进教育协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