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风吹过的记忆为您分享以下优质知识
教师与家长的交往需遵循规范,避免以下行为:
一、职业行为规范
禁止越权行为
- 不得将班级事务转嫁家长或家委会,不接受家长宴请、礼金、购物卡等财物;
- 严禁利用家长资源谋私,如从事有偿家教、校外培训或商业活动。
禁止不当沟通
- 不向家长推销教辅资料或变相推销商品,不透露个人薪资、工作经历等隐私信息;
- 交流时避免使用“没有答案讲不了”“孩子太笨”等负面语言,不称呼家长为“你、叔叔或阿姨”。
二、关系维护原则
保持适当距离
- 避免与个别家长过度亲密,防止引发其他家长的猜忌或特殊关照现象;
- 不在办公室当众贬低学生,建议通过电话或访家沟通问题。
避免利益冲突
- 不参与家长提出的有偿家教或校外辅导,不在家长会公开批评学生名次;
- 不向学生家长承诺无法兑现的事项,如“保证”结果。
三、工作态度要求
保持专业形象
- 遇到不合理要求时,需如实反馈班级情况,避免阿谀奉承或冷淡回应;
- 交流时注意言辞举止,避免在公共场合讨论学生负面信息。
通过以上规范,可确保家校关系健康、公平,促进教育协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