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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项税未认证时的会计处理需根据具体情况进行,主要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一、已取得专用发票但未认证
入账时处理
将未认证的进项税额计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额)”科目,同时按发票金额借记相关资产科目(如原材料、库存商品)和贷记应付账款等负债科目。 会计分录为:
$$借:原材料/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应付货款$$$$
下月认证抵扣
若下月认证抵扣,直接在认证时将待抵扣进项税额转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无需调整前期分录。
二、未取得抵扣联(白发票)
直接计入当期应纳税额
由于无法进行抵扣,需将发票金额计入当期的销项税额中,按现行增值税计算方法申报纳税。 会计分录为:
$$借:成本费用科目(如管理费用、销售费用)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注意事项
税务规定
未认证进项税额需在认证后30日内认证抵扣,逾期可能无法抵扣。2. 账务处理规范性
建议每月末将待抵扣进项税额转入进项税额科目,避免长期挂账影响财务报表。
通过以上处理方式,可确保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合规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