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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军人配偶学历的填写,需根据实际情况和具体要求进行规范操作,具体说明如下:
一、学历填写原则
以实际学历为准
结婚证登记时,学历栏应填写当事人实际取得的学历,如本科、大专等。 - 若为函授本科,可填写“函授本科”或“本科”;
- 若为成人本科,在未毕业前可填写“成人本科”,毕业后再改为“本科”。
特殊情况标注
若单位或登记机构有特殊要求(如需注明学习方式),可在学历后附加说明,例如“函授本科”或“成人本科”。
二、不同学历类型的填写规范
已取得学历
- 持有《毕业证书》的,直接填写学历名称(如“文学学士”);
- 学位栏填写相应学位(如“文学学士”)。
在读学历
- 正在攻读成人本科、网络教育等,在结婚证中填写“成人本科”或“在读”;
- 若已通过学历变更手续(如户口本更新),以变更后的学历为准。
三、注意事项
避免虚假信息
政审等环节可能通过交叉验证核实信息,建议如实填写学历,避免因信息不符影响政审结果。
材料准备
填写《结婚函调证明》等材料时,需同时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法律保障
根据《民法典》,婚姻应基于双方自愿,学历信息属于个人基本信息范畴,无需过度担忧审查问题。
四、特殊情况处理
若存在学历争议(如未取得毕业证书),建议暂缓办理结婚登记,待取得有效学历后再进行补办。
综上,军人配偶学历填写以实际取得为准,特殊情况下可按规范标注说明,建议以官方指导文件为准。